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朋友和他老婆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双方名字,但是首付以及婚后房子每月贷款都是男方支付的,女方无工作无收入。离婚后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女方均摊贷款部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5 15:58: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子是婚后买的,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虽然还贷款是由一方支付,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都有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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