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刑事起诉书后好久会开庭

刑事辩护
2023-08-25 16:0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刑事起诉书后一般在2个月内会开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审理应在受理案件后2个月以内对案件进行开庭后宣判,存在法定延长宣判期限的情形,则可以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下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即可。因此在被告人经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刑事起诉书后,一般2个月内会开庭。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刑事案件收到起诉书后一般在2个月内会开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审理应在受理案件后2个月以内对案件进行开庭后宣判,存在法定延长宣判期限的情形,则可以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下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即可。因此在被告人经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刑事起诉书后,一般2个月内会开庭。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
    2、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两种罪过形式;
    3、犯罪客体。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及由此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收到起诉书后的开庭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第二百零八条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