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可以到孤儿院收养小孩吗

收养
2023-08-25 16: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人去孤儿院领养小孩需要的条件:
    1.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人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收养人不曾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至少要年满30周岁;
    5.收养人没有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去孤儿院领养孩子的,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当事人选择去孤儿院领养孩子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没有在法律上没有孩子或者只有一名孩子的;
    2、当事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当事人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
    4、当事人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当事人的法定年龄已经满三十周岁的。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现在在孤儿院领养小孩需要的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孤儿院收养孩子花钱吗
收养条件 19709
孤儿院收养孩子花钱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