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年前的结婚证,男方出生日期为1970年6.24日。上面填写为1968年。领证时间为1992年1.8号。没到22周岁。可以申请无效吗

2023-08-25 16: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到法定年龄领的结婚证无效,未到法定年龄无法领取结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办理结婚证需要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如果不够这个年龄的,则不能办理结婚证,即使办理了,这段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且自始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虚报年龄的结婚证无效,也是无效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只有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的能够结婚,向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