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我去哪个部门投诉

2023-08-25 17: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执行局不给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上一级的法院投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可能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了解相关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说明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理由,并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 法院不执行不能投诉,但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提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法院执行或者由本院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依据:【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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