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由于本人被盗用了身份信息在北京朝阳区XX注册登记为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已被列入黑名单),导致阻碍本人不能再次注册,请问最快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6-05 15: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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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您咨询的是侵犯
姓名权纠纷。对方盗用您的身份信息贷款,对方构成姓名权侵权,可以要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侵权责任,如果对方行为导致您持续受到骚扰,导致您精神严重受到损害,还可以主张
精神损害赔偿。
2、对方辱骂家人,构成侵犯
名誉权。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如果对方的辱骂直接导致您精神严重受到损害,还可以主张精神
损害赔偿。
3、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冒用身份证实施了犯罪活动,以犯罪论处。因此,你们可以到公安局报案。
4、知道侵权人时,要求对方承担以上侵权责任,不知道侵权人时,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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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开发行及上市的基本条件(规模要求):
1、净利润:主板上市要求3年盈利,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2年盈利,且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
2、营业收入:主板上市要求3年累计超过3亿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3、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营业收入指标二选一):主板上市要求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
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暂无要求。
4、净资产及股本总额:主板上市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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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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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是依据法人内部的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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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