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离婚证是有用的吗

起诉离婚
2023-08-25 20: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离婚证还有用的。可以用作本人无配偶的证据材料提交至婚姻登记机关,若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双方登记材料真实、合法,双方自身条件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应当核发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再婚离婚证一般是没有用了,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的,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证作为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有过婚姻事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再婚之后,离婚证是没有用的。再婚之后,婚姻状态为已婚。离婚证是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夫妻关系解除的证明,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就换颁发结婚证,以前的离婚证没有效力了。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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