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要什么证件办理结婚证,有哪些规定

结婚
2023-08-26 0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需要以下证件办理结婚证: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4、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法律分析: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有: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再婚办理结婚证都需要带的东西如下: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当事人要办理再婚手续的,应提交上述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再婚手续,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