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在公司工作17年零4个月,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公司给的方案是12+1进行补偿,不知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主张赔偿,我的平均工资也未达到社平工资三倍。我目前在休病假,已经连续4个月未上班,如何计算终止合同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6 02:1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终止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赔偿,即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要支付给劳动者二个月的工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第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给劳动者。不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本办法所称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第二、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可以不赔偿: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的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