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撞到人,责任认定还没出,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6 04: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可以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可以直接向对方讨要,若是不给可以起诉。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没有受伤的一方可能给需要到医院治疗的一方先垫付了医药费,但是经过交通部门的认定,确定了没有受伤的一方并没有责任的,此时就可以向对方讨要垫付的医药费了。
  • 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 ,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等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