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私自卖房

房屋买卖
2023-08-26 05: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一般不能私自卖房。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或该房屋属于出卖方一人所有的除外。且一方私自卖双方共同房屋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追回该房屋。但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主不得张追回该房屋,可以向出售方请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房产,一方可以私自卖房;
    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方私自出卖。但如果已经与第三人善意购买,并办理登记手续,则无权追回该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符合法定条件的即为有效,条件有:(1)买方购买时是善意的;(2)支付合理价格;(3)完成过户。虽然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卖房,因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的,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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