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三年多了,当初没有要家产和孩子,现在孩子12岁了,想要回孩子抚养权,能胜诉吗?

子女抚养
2023-08-26 07: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双方签字即可。如果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协议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有以下方法:1、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和对方达成协议,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2、协商不成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证明对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证明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变更抚养权,让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要回来,可以先和双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