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找律师做遗嘱公证收费多少?

遗产继承
2023-08-26 08: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1、公证遗嘱收费取决于受益额的多少;2、受益额20万元以下收取不超过1.2%,20至50万元收取不超过1%,50至500万元收取不超过0.8%,500至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0.5%,如果超过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0.1%;3、前述公证遗嘱费用计算的是受益额的百分比。如果在公证服务中出现了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属于申请人另行支付范畴。
    法律依据:我国《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如下:
    第三条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九)、(十)项的服务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价格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制定服务费标准不当的,由国务院价格部门责令其纠正或直接予以纠正。
    第七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一)鉴定费、评估费;(二)公证书副本费;(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四)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
    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如下:
    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等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法律分析: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
    1、公证遗嘱收费取决于受益额的多少;
    2、受益额20万元以下收取不超过1.2%,20至50万元收取不超过1%,50至500万元收取不超过0.8%,500至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0.5%,如果超过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0.1%;
    3、前述公证遗嘱费用计算的是受益额的百分比。如果在公证服务中出现了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属于申请人另行支付范畴。法律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 法律分析: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1、公证遗嘱收费取决于受益额的多少;2、受益额20万元以下收取不超过
    1.2%,20至50万元收取不超过1%,50至500万元收取不超过0.8%,500至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0.5%,如果超过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0.1%;3、前述公证遗嘱费用计算的是受益额的百分比。如果在公证服务中出现了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属于申请人另行支付范畴。法律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九)、(十)项的服务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价格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制定服务费标准不当的,由国务院价格部门责令其纠正或直接予以纠正。
    第七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一)鉴定费、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四)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等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
    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