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的权利:查明
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否合法、真实;清理被
继承人的遗产;管理被继承人遗产;诉讼代理;召集全体
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
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遗嘱执行人的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
债权债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