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在教室打闹时受重伤,校方须承担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6 09: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若因打闹行为受伤,学校在为尽到安全管理保障义务的情况下是有责任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学生受伤是因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受伤后果是因为学生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校可以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学生在校打闹对方受伤,学校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学生在校,老师就是监护人。因此学生在校打闹一方受伤,校方负有一定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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