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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什么分类,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企业
2023-08-26 09: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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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成立的规定:
    1、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法律分析:可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是指合伙企业经营发展后,为扩大经营而由原合伙企业出资设立的经营同类业务的分支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规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企业合伙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企业合伙法》第十四条
    《企业合伙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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