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生篡改病历可以直接报警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26 09:4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据了解,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针对医生篡改病历的规定是,若医生篡改病历的行为或后果直接导致了病人病情恶化,甚至更严重的情况时,才会认定是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纠纷时,针对医生篡改病历的做法,专家建议,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可以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独立的鉴定机构申请痕检鉴定。根据卫生部医政司、政法司联合下发的通知,凡是证实到病历被伪造过的,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其等级、责任具体另行讨论,该文件有待卫生部的证实和下发,对于医生的病历的规范也将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法律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一)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二)未依照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的;
    (三)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的;
    (四)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的;
    (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 医院病历被篡改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
    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 患者对待病历容易出现下列错误做法:认为病历已经被院方篡改伪造没有证据价值而不及时复印;复印病历后不要求医院盖章;非法抢夺和偷盗病历。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资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