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诈骗
2023-08-26 0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犯该罪的是单位,则可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来追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则可以对其追究的刑事责任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犯该罪的是单位,则可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来追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