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房产问题。

房屋产权
2023-08-26 10:0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的房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一定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房产属于不动产,去公证处办理,要将购房协议等全部手续准备齐全,把需要公证的内容资产分配等拟定好,找政府部门的公证处,一般都是第一公证处,第二公证处等。根据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通过公证可以使得一些协议或者文书更加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法律分析:不动产权就是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统称为《房地产权证》。按照我国相关部门规定有关房屋所有产权是需要进行登记的,而这个产权所指的就是完整的产权,它主要包含了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若是要登记不动产权,那么申请人则必须把房地两证合二为一来登记,这是为了避免个人的产权与权利相冲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