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过了8小时。请问公司是在违规吗

2019-06-05 17:05: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劳动者是标准工时制,那么每周应上班40小时,每月上班约170小时,多余的劳动时间属于延时加班,应当支付延时加班工资。法律规定,延时加班的工资标准是日工资的150%。
    作为劳动者,还要注意区分计件工资和固定工资或绩效工资的情形。如果是计件工资,虽然劳动者存在延时加班的情形,但通过计件,用人单位实际已经发放了100%的加班工资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延时加班的50%的加班工资。
    如果不是计件工资,则要结合劳动合同对工资标准的约定、工资实际发放数额、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综合认定并计算加班工资,这比较复杂。
  • 《劳动法》对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况作出了规定: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这种情况主要有地震、洪水、抢险、交通事故、矿山井下事故抢险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这主要是指企业的生产流水线、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铁路线路发生故障,公路干线发生交通堵塞,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煤气管道、供热管道、供电线路等发生故障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对延长工作时间作出的特殊规定。  上述规定说明,用人单位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而且可以不经过协商,由用人单位直接决定。这是因为,上述情形都涉及公众利益,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所以,通过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时解决这些特殊情况非常必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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