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一个人钱,然后如果要起诉他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债务追讨
2023-08-26 11: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一个人需要下列材料:
    一、起诉状。
    二、原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三、相关证据材料。
    四、有委托代理人的则需要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对方借钱不还,需要的证据有,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本人的诉讼主张的证据,例如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借款合同、收据、借据、转账记录等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起诉一个人需要材料:起诉状和证据等。当事人作为原告,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里面写好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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