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问一下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罪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26 11: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罪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等。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事故罪主要指责任事故,其认定标准严格。大部分医疗事故是因技术失误导致的,医务人员因主观过失造成的很少,大多不会构成犯罪。医疗事故罪不属于自诉罪,应由公诉机关、公安机关搜集证据,不需要被害人举证,但被害人及亲属也应主动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六条
    【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 法律分析: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 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等。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主观上行为人是过失的心态。
    《刑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五条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