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美容院医疗事故纠纷

美容整形纠纷
2023-08-26 12: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解决的前提是医患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考虑如下途径:
    1,向卫生局医政科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投诉。一
    2,医疗纠纷办公室协调未果,可提请医疗事故鉴定,此事一般由当地医学会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承接。
    3,可申请法院诉讼。
    4,可依据医疗文书申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法律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法律分析:1、医疗失误导致美容纠纷。
    一是医生技术水平欠佳导致美容失败。
    二是医生未征得受术者同意而在手术中忽略了受术者的要求而导致的纠纷。
    三是医生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或极力鼓动就医者做美容手术而导致的纠纷。
    2、患者原因导致美容纠纷。此类纠纷可分为患者期望值过高和舆论影响了患者的美感两类。
    3、因非法行医导致美容纠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因此,美容损害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医疗事故。
    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