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父母出首付,名字填儿子。儿子婚后和老婆一起还房贷,假设儿子儿媳离婚,房子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6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分,照顾无过错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我父母出的首付,购房合同是写夫妻两人的名字,请问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专家准确回答你的提问: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另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别说是只交了首付,就是交了全款,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本登记的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们夫妻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如果是男方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只分割婚后-离婚还贷部分+房产升值部分,如果是婚后装修,还需要计算装修折旧率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