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八年,被单位开除了,有害工种,怎么赔偿啊

2019-06-05 17:3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以下类别:
    (一)电工作业;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
    (四)高处作业;
    (五)制冷与空调作业;
    (六)爆破作业;
    (七)矿山安全作业;
    (八)矿山应急救护作业;
    (九)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
    (十)烟花爆竹生产涉药作业;
    (十一)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押运作业;
    (十二)锅炉作业;
    (十三)压力容器作业;
    (十四)起重机械作业;
    (十五)电梯作业;
    (十六)客运索道作业;
    (十七)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十八)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
    (十九)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 单位开除员工通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被辞退的方式及补偿偿: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第六,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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