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则的常识一般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