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的法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规定

结婚
2023-08-26 13: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的法定程序的规定如下:
    1、由双方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3、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结婚的法定程序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3、符合结婚条件,予以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结婚的法定程序的规定: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