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人去劳动局有用吗

讨薪
2023-08-26 14: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劳动者材料准备齐全,并且找对了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去劳动局也是有用的。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不愿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有用。劳动者如果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去人社局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个人去的时候,最好是能搜集到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
    目前老百姓所称的劳动局,已经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
    劳动者去人社局办事儿,并不在人多,而在于是已备齐办理相关业务的凭据,并找对了办事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去劳动局也是有用的。
    投诉流程步骤:准备证明材料、协商调解、投诉举报仲裁;
    准备的材料:个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有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
    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