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姥姥13年过世,母亲15年过世,姥爷18年过世,姥爷留下遗产有房产和现金。姥爷姥姥育有3个子女,老大是我母亲已过世;老二是我姨姨已于04年过世,育有一个儿子,姨姨过世之前十几年就已离婚,儿子判给男方后与我姨姨姥爷这边再无联系;老三是我舅舅在世。 1. 我是否可以代位继承我母亲应得的遗产?我母亲去世前伺候瘫痪的姥姥十几年,可是舅舅说我没有赡养就没有资格继承财产。 2.如果我提起诉讼,我姨姨家二十多年没联系的儿子需要我寻找吗?

离婚
2019-06-05 17:40: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代位继承一般发生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继承案件中,即止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儿子对父亲的继承权有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你没有代为继承权;依据法定继承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没哟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因此,你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