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孩子大姨,他的父母在另外一个城市生活,跟着我在另外一个城市生活,所有用的费用都是我出,个税扣除我可以填报子女教育那项?

2023-08-26 14:4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可依照以下方式填写:
    1、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子女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2、出生日期填写子女的出生日期,需要具体到年月日;
    3、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子女当前的受教育阶段;
    4、当前受教育阶段起止时间填写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止时间;
    5、就读地方、就读学校填写子女就读的地名称、学校名称;
    6、本人比例选择可扣除额度的分摊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