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甲方签了合同,约定只提供20万的货,超出的部分得重新签书面合同。但实际供了30万多的货,双方已经办结算单写明了欠十多万,现在对方不付了,说没签补充合同的不算数,不支付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26 14:56: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可以先找对方协商,经协商不成对方仍不还钱的,数额较大建议可以考虑采取民事诉讼方式维权。属于合同纠纷,未实际履行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货款,对方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 别人欠钱的,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之日要求偿还;到期不还的,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可以协商延期;经协商后不偿还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