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不知情下被查封了,我该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3-08-26 16: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被查封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对房屋进行使用、抵押或拍卖等行为,需要对所欠债务进行清偿,然后向法院请求解除查封。法院查封房屋是因为民事纠纷中的债权人的债券无法获得清偿向法院申请的保全措施,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能查出来,房屋查封在房产当地的国土局的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都会有记录。
    可以个人或者委托律师去查询房屋的查封情况,不是房屋业主的,需要提交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被查封的房办理不了登记变更,只要能正常办理则说明没有被查封。如果不确定想要查询房屋产权是否存在法律关系或否被查封,有两种方法
    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档,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必须提供房产证原件、产权人本人、身份证)。
  • 被查封的房屋依然能确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查封的房屋是不适合单独确权的,要依法通过案外人异议以及案外人异议之诉的程序确权,查封房产是一种保全措施,被查封的房产不可居住、交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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