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公在没有打结婚证之前,他欠下货款40多万,但是我并不知情,现在我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8-26 16: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不需要承担。即使需要承担责任,也是属于个人责任,不属于夫妻共同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是要共同承担的。因为男方的债务是在离婚前产生的,不管是啥原因,是你们两个人的共同责任,而现在你想离婚,考虑到男方有债务,通常来说,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男方不务正业而欠下债务,法院会考虑你们的责任大小和承担比例。
  • 不承担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当事人和夫妻中的另一方协商清楚;或者提前立下婚前婚后财产约定,约定不承担共同债务;或者该债务本来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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