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够真实的意思表示;
2.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3.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
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4.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5.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
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
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