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中遗嘱必须要公证才有法定效力吗

遗产继承
2023-08-26 17:0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要公证才有效的说法不正确,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有效。即遗嘱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基于自愿,依法订立的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自继承开始后生效,与是否进行公证无关。但设立公证遗嘱的,必须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民法典》中遗嘱必须不要公证才有效,但是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是最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能公证,但是不公证也能产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为了加强遗嘱效力。只要遗嘱表达了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使不是自书遗嘱,符合要式条件的,就有效力。一般来说,是否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所以即使是没有经过公证,只要符合民法典等的规定,那么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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