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休以后,职工医保年限没有缴够,单位不在给缴纳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8-26 17: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退休之时医保年限不够,如果单位没有少缴,应自已出钱由单位去补,当然单位好愿出更好,社保部门不会强求单位出这钱.
    法律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在单位也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需要补足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因为需要补足的年限并不为用人单位服务,用人单位无义务为其缴纳,应当由其个人承担。

  • 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够所在单位不再为其补缴。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费,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退休之时医保年限不够,如果单位没有少缴,应自已出钱由单位去补,当然单位好愿出更好,社保部门不会强求单位出这钱.法律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在单位也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需要补足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因为需要补足的年限并不为用人单位服务,用人单位无义务为其缴纳,应当由其个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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