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对男孩跟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女孩怀孕,找不到男孩,并报警了。男孩会坐牢吗

婚外情
2023-08-26 18: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未满16周岁怀孕男方需要坐牢吗
    1、未满16周岁怀孕男方需不需要坐牢,需视情况而定:
    (1)在正常情况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8周岁的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的,双方非自愿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有哪些情形
    强奸罪有以下情形:
    1、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性交;
    2、明知他人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
  • 法律分析: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岁以下的小孩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为了婴儿的利益,哺乳自己不满一岁的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适用治安拘留。
    2.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法律分析:与14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是不是犯法,根据女孩是否是自愿来确定。如果年满14周岁且是女孩自愿的,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违背女生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则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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