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过期一个月能用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2023-08-26 18: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过期1个月不能用,需要去申请换取新证件。身份证过期是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到户口所在地重新办理的。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应申报换领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过期是指身份证的使用期限到期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身份证使用期限到期了,会有一段过渡期可以用来使用,超过这段过渡期将无法再进行使用了。身份证过期3个月还是可以使用的,超过3个月则不可以使用。应该在身份证即将过期前二到三个月时,递交办理新的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过期是不能用的。因为到期后会被公安机关注销,无法通过磁条认证身份。且一般情况下,身份证过期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换新,且在此期间,持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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