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证明不要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6 18: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职证明不要可以吗
    1、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不要。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时用人单位不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离职证明有什么作用
    1、求职。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提供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从而来求证你的上一份工作是否真实,同时也是为了确定求职者和自己的上一家公司不存在劳务关系或者是劳务纠纷的证明,如果这时候你拿不出来离职证明的话,难免会让自己处于求职的被动一面;
    2、办理档案转移。在离职的时候,办理个人档案转移,需要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个人档案,这时候就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才能够发调档函,正规的档案管理,都必须凭借存档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才会寄出个人档案,如果没有离职证明的话,办理起来就会非常被动;
    3、社保关系转移。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关系缴费主体的变更,或者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都要用到离职证明;
    4、办理失业登记。如果说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的,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离职者,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时,必须要用到离职证明。
  • 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不要。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时用人单位不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不要。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时用人单位不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