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理手续:
1、报案,保留好事故现场,拨打医院急救电话,将伤亡人员送往医院,还需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交警部门会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等;
3、公安机关应当在调查结束之日起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尸体,最后公安机关会制作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
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