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扣除事假的工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7 00:3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假扣工资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用人单位有规定的,从基本工资里扣。用人单位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事假工资的扣除,依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一般情况下,事假工资的扣除是从底薪中扣除,但具体需要参照不同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企业职工的事假工资待遇是根据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按职工请事假的天数来扣除当天的工资。具体的扣除标准则根据职工自身的日工资水平来进行确定。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