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知道,13年来,我向一家私人商业银行借了4万元,支付了3年的利息,每月支付了2.5百元。后来,我实际上负担不起利息。后来,我被迫成为一张借条。现在对方起诉我,我拿不到有力的证据。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8-27 00:34: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整理好证据,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到有管辖权法院去起诉索要并要求支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一下子拿不出,可以跟对方协商,分期还款。
    另外,看你借款合同怎么签订的,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如果约定了,到了还款日期才能起诉。如果没有约定,对方可以随时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