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诉讼的主体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7 00: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请求赔偿的主体资格就是原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告,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使其人身或财产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人的权利继受人以及死者生前,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可能的被告主要是:1、机动车驾驶员;2、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3、承保机动车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4、机动车的挂靠单位;5、因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的,可以列提供试乘服务者为被告;情况比较多,发生事故不懂起诉的,建议委托律师起诉以免起诉错误而输了官司得不到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交通事故诉讼中立案的条件有: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提起交通事故的诉讼要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理由,也就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