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王律师您好,我是17年和我老公领证结婚的,现在我需要起诉离婚,但是结婚证在他那里。我跟他协商,主要是有一个他名下的信用卡23万欠款,他希望我们两个一人承担一半。但是我不太愿意,因为在我们结婚的这几年里他基本上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一直是我上班的工资来维持我们的基本生活的,我一直让他去找工作上班,他一直不肯,不承担家庭责任。还有就是他那个信用卡前两年逾期过,那时候还去银行做了债务重组,当时我就要求他找工作上班,每个月按时还款就不会再有逾期了,可是他一直没有上班。 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起诉的话这个负债法院判决会怎么判决

起诉离婚
2023-08-27 02: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的。夫妻双方婚姻感情破裂的,女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不影响女方向法院诉讼离婚,但对于婚内产生债务,即使夫妻双方离婚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主张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起诉离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共担。夫妻离婚时可以约定共有债务的偿还事宜,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后的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追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1、有债务可以办理离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只要一方认为自己和配偶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就可以到其配偶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与否这跟是否存在债务无关。离婚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二人应当一起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