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离职时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签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7 0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职了能签竞业限制协议吗
    1、离职了能签竞业限制协议,具体如下: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2)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 虽然法律规定了,在劳动者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具有一定的期限,具体来说不能超过二年,超过的期限部分是无效的。虽然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的结果,但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对离职员工的限制,法律对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作出了绝对的规定,超过法定期限的竞业限制期间是绝对无效的。因此,具体上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范围、适用地域、期限可以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但是协议涉及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当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竞业限制的期限是两年,不能通过约定延长法定的最高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竞业限制协议不是必须要签。竞业限制是要求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