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年帮别人担保过商业贷款,还没还清,现在还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2019-06-05 19:0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时,自愿提供担保,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话,就是连带保证;
    4、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贷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要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你朋友偿还;
    5、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
    6、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能向你主张权利之日起6个月没有让你承担保证责任,就过了诉讼时效,你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7、现在对方不出现,可以积极要求你朋友的的父母督促其尽快还款。
  • 商业贷款因各地区政策不一样,有些许差异,
    一般情况所需条件为:
    1. 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 商业贷款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