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以我的名义借贷款现在到还款日了他不还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8-27 07: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之间借款不还应该发出催告,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借款人经通知后仍未还款的贷款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你同意用你的名义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法律上视为你的个人贷款,你应当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别人与银行没有法律关系。如果别人拒不还款,责任由你自己承担。在你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2、你不知道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的,你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如果其他人不能偿还借款,他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仍然拒绝偿还借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有能力执行判决,拒不执行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贷款。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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