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经营店铺的老板去年把他的店铺转让给我经营,当时我没够钱,合同书上写可以先付一部分,剩下一部分两年后付清,但不到一年我又将这店转给他的一个亲戚经营,他也知道我将这店转给他的亲戚,我和他的亲戚合同书上写我欠他的钱由他的亲戚来还,但我和先前老板的合同书到现在都没有撕,上个月他说要起诉我,要我还剩下的钱,我欠他的钱他的亲戚已经给他了。如果他要起诉我,我会赢吗

2019-06-05 19:15: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要约有成立合同的具体确定的内容,而要约邀请则不必也不应具备满足合同成立的内容,否则其就成为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要约一经相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如未按规定履行,则要承担违约的后果。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我们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订约提议的内容以及交易习惯来综合判定。如果法律有了明确的规定,就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确认(如《合同法》第15条中列举的的几种要约邀请情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更多的还是要依赖于公司对意思表示的内容本身来判断,看该意思表示是否严格具备了要约的要件,另外还要根据一些交易习惯,进行综合分析。
  •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租房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权利及义务,包括出租人需要给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时间与价格以及房屋设施的配备等,还包括承租人对出租人房子使用、保护、期限等等的一些权利和义务,详细内容可见租房协议书样本。
    租房协议书在网络上面有很多的模板,可以进行参考,按照你们之间的具体情况充实协议的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 室 厅 卫。
    1-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42平方米包括设施。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场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 在进行店铺转让的过程中,有以下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1、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那个店面是否设立了别的权属,如抵押权等你也可以问一下,关于当地是否有什么门前三包呀什么别的类似的责任你都应该心里有数。

    2、务必考察店面转让的原因及之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免跌入转让合同的陷阱。

    3、务必事先调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内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迁规划,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