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在国外我准备诉讼离婚应该在什么地方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
2023-08-27 08: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在国外居住的当事人要离婚,可以在定居国的法院起诉。但如果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且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在我国境内的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   起诉离婚通常应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是下列情况有需要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1、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的;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
  • 居住在国外要离婚,应该在定居国的法院起诉。但如果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且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在我国境内的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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