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7 08:1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1、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可以依照以下几点约定终止劳动合同:
    1、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2、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3、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4、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5、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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